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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乡人民政府

2026-06-24 18:19 来源:尼木县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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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行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实有人数全部为财政拨款开支人数。

三、办公地址、时间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尼木县尼木乡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9:30—18:00

联系电话:0891-6172399

责任编辑:蒋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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