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木县人民政府
| 序号 | 执法类别 | 重大执法决定事项 | 承办部门 | 法律依据 | 备注 |
| 1 | 审计行政处罚 | 对拒绝、拖延提供审计资料,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拒绝阻碍审计检查,拟作出警告、通报、罚款的处罚决定 | 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47条、《审计法实施条例》第47条 | 含达到听证标准罚款、减轻处罚、首违免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法治考核一般要求免罚也要法制审核) |
| 2 | 审计行政处罚 |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财政、财务收支行为,拟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 | 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49、50条,《审计法实施条例》49条 | 民生资金、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招投标领域处罚必审 |
| 3 | 行政强制 | 拟采取封存有关资料、封存违规取得资产;暂停拨付、暂停使用相关款项等强制措施 | 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38条、《审计法实施条例》 | 风险高,作出前必须法制审核 |
| 4 | 其他重大审计执法 | ①拟向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线索的移送文书;
②案情疑难复杂、涉重大公共资金、可能引发行政复议/诉讼、重大舆情的专项处理意见 |
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审计相关法规、三项制度 | 常规审计征求意见稿、普通审计处理决定书(仅调账、整改)不属于重大执法,不纳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