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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尼木县县长、常务副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2024-02-26 16:16 来源:尼木县政府办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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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县属各国有企业:

按照尼木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十届县委第79次会议精神及工作实际,现将县长、常务副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次旺多杰县长  领导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民武装部。

李明杰常务副县长  协助次旺多杰同志负责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北京市对口支援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储备、退役军人事务方面工作。

分管县受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铁路建设运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贺东副县长  负责财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企业改革、生态环境、统计方面工作。

分管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尼木县分局、县统计局。

联系尼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协尼木县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尼木县税务局、中国农业银行尼木支行,普松乡。

孙长策副县长  协助李明杰同志做好北京市对口支援工作。负责商务、旅游发展、文化产业、文物方面工作。

分管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

联系共青团尼木县委员会,卡如乡。

曹伟副县长  负责应急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执法、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方面工作。

分管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办公室、县医疗保障局、县人民医院。

联系县消防救援大队、国网尼木县供电公司、塔荣镇。

罗桑强巴副县长  负责农业农村、科技、脱贫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水务、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科技局、乡村产业发展局、兽医站、推广站)、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尼木县净土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县气象局,麻江乡。

洛旦副县长  负责教育、体育、民族宗教、语言文字方面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体育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尼木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县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译局)。

联系县总工会,续迈乡。

王双艳副县长  负责妇女儿童、司法、民政、林业和草原、自然资源、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方面工作。

分管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联系县邮政局,帕古乡。

吕洪波副县长  负责政府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地方志、公安、信访方面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县地方志办公室、县政府后勤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信访局。

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驻尼木县各部队,吞巴镇。

田福全副县长  负责经济和信息化、大数据发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非公经济发展方面工作

分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局。

联系县工商业联合会、中国电信集团尼木分公司、中国移动集团尼木分公司、中国联通尼木分公司,尼木乡。

特此通知。

附件:尼木县人民政府领导外出期间交叉代管工作分工

尼木县人民政府

2024226

附件

尼木县人民政府领导外出期间交叉代管

工作分工

1.李明杰同志外出期间,所分管工作直接向主要领导汇报,或由主要领导指定其他同志代管。

2.贺东同志与孙长策同志交叉代管分管工作。

3.曹伟同志与王双艳同志交叉代管分管工作

4.罗桑强巴同志与田福全同志交叉代管分管工作。

5.洛旦同志与吕洪波同志交叉代管分管工作。

互相交叉代管的同志都外出期间,由次旺多杰县长或主持工作副县长指定其他同志代管其分管工作。

交叉代管的同志同时都在尼木县时,不行使交叉代管职责。

责任编辑: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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