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园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拉萨市全域旅游配套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拉萨市全域旅游配套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全年全域旅游配套大发展项目计划审批表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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