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木县人民政府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麻江乡人民政府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尼木县麻江乡亚米组高海拔搬迁牛场青贮玉米饲料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请具有资质和服务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代理范围及主要内容
1.招标代理范围:负责麻江乡人民政府关于《尼木县麻江乡亚米组高海拔搬迁牛场青贮玉米饲料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
2.招标代理主要内容:包括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以及提供招投标前期咨询、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招投标审批手续、协调合同签订等事宜。
二、项目总投资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预算总资金约为20万元,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三、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人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提供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公司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及承诺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公司购买的近六个月中任意三个月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事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近3年内无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提供承诺书)。
5.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官方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清晰的相应网站截图)。
6.已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完成名录登记备案(提供清晰的相应网站截图)。
四、比选办法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将从比选单位的企业资质与信誉、服务团队能力、类似服务业绩、服务方案、办公设施与场地、报价方案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五、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材料须按如下顺序整理并加盖公章后形成资料册。
1.营业执照副本证明。
2.招标代理资质(代理机构登记、备案等证明材料)
3.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4.项目负责人的身份信息、职业资格、相关职称、证书、社保、从业经历等情况(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项目组其他人员的身份信息、相关证书、社保等情况(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6.提供项目组成员的专业结构(毕业证书,专业证书等相关材料)
7.近三年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绩情况表(代理协议(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或招标公告(网上截图))
8.采购代理服务方案(包含:采购文件编制管理制度;信息公告管理制度;评审管理制度;保证金管理制度;质疑答复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陪标围标的有效控制方案;减少流标和废标措施;质疑处理流程规范、有效;提升采购服务质量节约资金的有效措施)
9.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0.在藏是否自有评审场地,评审场地基本设备、监控设备等配备情况及办公场所相关照片。(提供租赁协议扫描件或房产权证等相关材料)
11.其他的文件、资料。(投标单位如需补充)
六、服务要求
1.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专业化服务团队,组织实施委托项目的招标代理事项,且不得将甲方委托事项转托他人;
2.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指定专门的服务人员,代表入围代理机构承办甲方具体招标事宜;
3.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有关法律和政策开展招标代理活动,应及时与甲方沟通执行情况;
4.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政策、招标预算、招标需求,科学设定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编制招标文件;
5.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据委托发布招标信息、招标文件、组织答疑、组建评审委员会、接受供应商投标(响应)、组织开标评审、发出中标通知书等工作;
6.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存、管理招标活动的相关文件;
7.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协助甲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中标方签订相关合同,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处理询问、质疑,配合处理投诉、举报、复议、诉讼等;
9.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恪守廉洁义务,不得在招标过程中接受供应商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他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甲方同意,入围代理机构不得泄露项目涉及的相关内容;
10.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专业的服务团队,如入围代理机构挑选的人员不能履行工作要求的,入围代理机构须无条件更换具有相同资格的人员,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
11.凡是入围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决不允许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若后期项目因此原因出现质疑、投诉甚至是通报处罚等情况,责任均由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承担。
七、其他事项
1.存在资料内容一致、由同一人提交、重复提交等情况的取消其比选资格。
2.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能存在相同股东及公司管理人员,若发现此情况取消其比选资格。
3.投标文件资料打印模糊、乱序、倒装等情况取消其比选资格
4.比选申请人应将比选资料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并在文件袋正面标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字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及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比选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5.被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如无正当理由放弃或拖延交办招标代理业务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代理资格的,三年内不得参与麻江乡人民政府组织的各类项目招标代理活动。
6.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确定中标代理机构,打分过程应公正、客观,避免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和不当干预。若出现中标代理机构弃权或存在虚假情况则取消其中标资格,然后依次根据排名确定最终中标代理机构。
八、材料报送
参选比选机构请于2026年6月29日18时00分前将比选材料报送至西藏拉萨市尼木县麻江乡人民政府经发办,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尼木县麻江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891-6170000 18989900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