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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4-04-30 10:24 来源:尼木发布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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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23日上午,县委副书记、县长次旺多杰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尼木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研究讨论了相关单位提交的议题。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研究县政府办《关于审议尼木县2024年民生实事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政府办提交的《关于审议尼木县2024年民生实事的请示》,所需资金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从2024年民生实事资金中列支。

会议要求,一是吕洪波同志牵头,县政府办负责,根据政府常务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对尼木县2024年民生实事内容予以修改完善;二是各副县长牵头,各项目牵头单位负责,县直相关单位配合,务必于515日之前完成民生实事项目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的论证工作,加快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前置手续的办理;三是县审计局负责,及时做好202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审计工作;四是2024年民生实事内容成熟后,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提交至县委常委会研究。

二、研究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移交尼木县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资产所有权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的《关于移交尼木县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资产所有权的请示》,将尼木县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资产所有权移交至尼木县城投发展有限公司。

会议要求,一是贺东、罗桑强巴同志牵头,县财政局、县司法局负责,县农业农村局配合,走好国有资产移交至国有企业的相关程序规定;二是罗桑强巴同志牵头,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县城投公司配合,做好项目产权移交工作;三是县城投公司要充分利用尼木县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资产,加强专业化运营管理,产生更大效益,带动农牧民群众增收致富。

三、研究县政府办《关于审议<尼木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送审稿)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政府办提交的《关于审议<尼木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送审稿)的请示》。

会议要求,一是各副县长、县直各委办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国有企业要严格按照《尼木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遵照执行,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加强请示报告制度执行,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将求实效、务实功贯彻落实到政府工作全过程各领域;二是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提交至县委常委会研究。

四、研究县政府办《关于审定<尼木县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政府办提交的《关于审定<尼木县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请示》。

会议要求,一是吕洪波同志牵头,县政府办负责,再次向县直各委办局核实确认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确保不漏项、不缺项;二是孙长策同志牵头,县文旅局负责,切实做好尼木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三是罗桑强巴同志牵头,县水务局负责,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四是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提交至县委常委会研究。

五、研究县政府办《关于维修政府大院农牧民培训中心五楼会议室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政府办提交的《关于维修政府大院农牧民培训中心五楼会议室的请示》。

会议要求,吕洪波同志牵头,县政府办负责,要严格按照项目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开展政府大院农牧民培训中心五楼会议室维修工作,严把工程质量关,严禁违反楼堂馆所建设的相关规定,并切实做好农牧民培训中心五楼会议室维修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研究县政府办《关于维修政府大院篮球场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政府办提交的《关于维修政府大院篮球场的请示》。

会议要求,吕洪波同志牵头,县政府办负责,要严格按照项目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开展政府大院篮球场维修工作,严把工程质量关,并切实做好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责任编辑: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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