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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4-04-09 10:18 来源:尼木县政府办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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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2日,县委副书记、县长次旺多杰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尼木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研究讨论了相关单位提交的议题。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研究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审议<尼木县NMGT2024—0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关于审议<尼木县NMGT2024—0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

会议要求,一是王双艳同志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严格按照土地招拍挂相关程序规定,根据土地综合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土地挂牌底价,做好NMGT2024—001号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工作,确保合理合法合规;二是王双艳同志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待土地招拍挂后,及时做好供地手续办理,并监督用地单位严格按照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规范使用,督促用地单位按期动工建设,避免土地闲置。

二、研究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审议<尼木县NMGT2024—002号国有建设用地2年租赁权出让方案>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关于审议<尼木县NMGT2024—002号国有建设用地2年租赁权出让方案>的请示》。

会议要求,一是王双艳同志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严格按照土地招拍挂相关程序规定,根据土地综合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土地挂牌底价,做好NMGT2024—002号国有建设用地租赁权的挂牌出让工作,确保合理合法合规;二是王双艳同志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待土地招拍挂后,及时做好供地手续办理,并监督用地单位严格按照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规范使用,督促用地单位按期动工建设,避免土地闲置。

三、研究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审议<尼木县NMGT2024—003号国有建设用地2年租赁权出让方案>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关于审议<尼木县NMGT2024—003号国有建设用地2年租赁权出让方案>的请示》。

会议要求,一是王双艳同志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严格按照土地招拍挂相关程序规定,根据土地综合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土地挂牌底价,做好NMGT2024—003号国有建设用地租赁权的挂牌出让工作,确保合理合法合规;二是王双艳同志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待土地招拍挂后,及时做好供地手续办理,并监督用地单位严格按照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规范使用,督促用地单位按期动工建设,避免土地闲置。

四、研究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尼木县吞巴镇根比村花岗岩矿新设采矿权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关于尼木县吞巴镇根比村花岗岩矿新设采矿权的请示》。

会议要求,一是王双艳同志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照相关程序规定,于43日将吞巴镇根比村花岗岩矿新设采矿权请示上报拉萨市自然资源局,待拉萨市自然资源局通过后报拉萨市人民政府审批,争取4月底前吞巴镇根比村花岗岩矿新设采矿权审批通过;二是贺东同志牵头,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尼木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吞巴镇负责,全面做好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积极准备自治区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

五、研究县商务局《关于审议<尼木县2024年首次“走出去”招商引资活动方案>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商务局提交的《关于审议<尼木县2024年首次“走出去”招商引资活动方案>的请示》。

会议要求,一是严格按照差旅费相关规定程序报销;二是吕洪波同志牵头,县商务局、县政府办负责,在招商引资活动结束后,起草招商引资活动报告,确保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成效。

六、研究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审议<尼木县赴福建省泉州市考察学习活动方案>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乡村振兴局提交的《关于审议<尼木县赴福建省泉州市考察学习活动方案>的请示》。

会议要求,一是严格按照差旅费相关规定程序报销;二是罗桑强巴同志牵头,县藏香协会负责,在考察学习活动结束后,起草考察学习活动报告,积极汲取内地先进香文化产业经验,推动尼木藏香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七、研究县财政局《关于审议<尼木县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细则>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财政局提交的《关于审议<尼木县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细则>的请示》。

会议要求,一是贺东同志牵头,县财政局、县政府办负责,对《尼木县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细则》严把文字关,坚决杜绝出现错字、漏字以及表述错误等问题;二是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提交至县委常委会研究。

责任编辑: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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