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9-23 16:53 | 来源:尼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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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6日上午,县委副书记、县长次旺多杰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尼木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支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并逐项研究了相关单位提交的议题。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支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二、研究议题
(一)研究县财政局《关于审定<尼木县2025年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的报告>的请示》
(二)研究县委统战部《关于解决拉萨市尼木县第一批寺庙电路改造项目资金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委统战部提交的《关于解决拉萨市尼木县第一批寺庙电路改造项目资金的请示》,所需资金203.58万元,其中194.13万元由县财政局从存量资金中列支,剩余9.45万元纳入2026年预算。
(三)研究续迈乡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尼木县续迈乡安岗村生猪养殖基地种养结合一体化粪污综合治理项目资金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续迈乡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解决尼木县续迈乡安岗村生猪养殖基地种养结合一体化粪污综合治理项目资金的请示》,所需资金378.34万元,其中335万元由县财政局从中期预算调整中列支,剩余43.34万元纳入2026年预算。
(四)研究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审议<尼木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规划(2025-2030年)>(送审稿)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生态环境局提交的《关于审议<尼木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规划(2025—2030年)>(送审稿)的请示》。
(五)研究帕古乡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帕古乡帕古村一组新建取水点、蓄水池防护堤工程项目资金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帕古乡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解决帕古乡帕古村一组新建取水点、蓄水池防护堤工程项目资金的请示》,所需资金64.4万元,其中60.24万元由县财政局从为民办实事资金中列支,剩余4.16万元纳入2026年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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