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尼木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尼木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尼木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尼木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拉萨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规划。
(二)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三)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执行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四)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
(五)负责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建 设。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七)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 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 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实有人数为4名、全部为财政拨款开支人数。
第二部分 尼木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尼木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2023年财政预算收入总计72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31万元。项目支出606.25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5万元。
三、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四、2023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无
五、2023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时,部门整体支出和3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都填报支出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转下年:指本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