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尼木县吞巴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尼木县吞巴镇卫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尼木县吞巴镇卫生院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2024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尼木县吞巴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 负责本乡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单位的组织和实施。
(二)负责本乡镇的基本医疗服务。
(三)负责本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四)负责本乡镇辖区内的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五)对本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实有人数为8名、全部为财政拨款开支人数。
第二部分
尼木县吞巴镇卫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尼木县吞巴镇卫生院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2024年财政预算收入总计25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25万元。项目支出 2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6 万元。
三、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四、2024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无
五、2024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时,部门整体支出和3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都填报支出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转下年:指本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