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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委宣传部(电影管理站)2024年预算公开

责任编辑:次仁曲珍 来源:尼木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15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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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尼木县委宣传部、电影管理站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尼木县委宣传部、电影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三部分 尼木县委宣传部、电影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2024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尼木县委宣传部、电影管理站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尼木县委宣传部是尼木县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在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负责全县理论学习研究和宣传工作,协调全县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二)统筹协调全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三)统筹指导协调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四)负责规划组织全县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编写党员教育材料,组织开展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五)负责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做好正面宣传尼木工作。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全县各新闻单位工作,组织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宣传工作。

(六)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全县新闻事业、产业发展,拟订全县新闻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管理全县新闻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禁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以及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扫黄打非”工作、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七)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全县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县数字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指导互联网舆情信息分析研判、处置协调的监督管理。协调制定重大网络舆情宣传引导口径。

(八)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全县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组织拟订全县文化艺术事业政策,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九)承担全县国防教育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和自治区的相关法规,确定国防教育规划和任务,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根据全县普法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十)对全县新闻、广播电视、电影等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协调指导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对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工作。承担全县电影管理工作。承担县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一)统筹指导全县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全县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负责拟订对外宣传政策、口径和涉藏舆论斗争策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涉藏及反邪教等方面对外宣传和舆论斗争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市委县委关于涉藏外宣工作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全县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拟订我县对外宣传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协调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县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的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配合做好境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影管理站职责:

)拟定全县电影事业、产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

)严格执行放映间工作的操作标准,合理安排并监督放映设备的内外部清洁,定期检查,日常放映中各环节的操作,氙灯的管理以及整理文档工作等。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放映操作规范;遵照放映操作流程开展工作,安全、优质放映。

)做好放映间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改革发展和数字化放映工作,监督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场次、补贴资金的落实,组织放映人员培训。

)推动当地影院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传部实有人数为12全部为财政拨款开支人数。

电影管理站实有人数为2全部为财政拨款开支人数。

第二部分

尼木县委宣传部、电影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表

尼木县委宣传部、电影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尼木县委宣传部、电影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2024年度财政预算收入总计123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17万元项目支出 790.95万元

二、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三、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2024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在编制2024年度部门预算时,部门整体支出和3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都填报支出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转下年:指本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