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尼木县妇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尼木县妇联2024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尼木县妇联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2024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尼木县妇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上级妇联组织及同级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加强与辖区内单位及其妇女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培育以妇女为主体会员的协会、联谊会等基层群众组织,提高社区妇女组织化程度。
(二)加强社区妇联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学习培训、工作会议、代表联系、评比表彰等工作制度。
(三)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引导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时代新女性。
(四)开展“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巾帼社区服务工程”和拥军优属等活动。推动和谐社区建设,参与社区服务业的经营与管理。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五)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向党和政府反映社区妇女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代表妇女在基层政权建设中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推进城市基层民主建设。
(六)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和法规,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嫖娼、卖淫、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区。
(七)普及科技、环境保护、妇幼保健和优生、优育、优教等知识,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八)协助党组织做好培养、推荐妇女入党积极分子和基层后备女干部工作,发挥妇联作为培养输送女干部重要基地的作用。
(九)因地制宜建立妇女儿童教育、服务、维权和文化阵地,拓展服务功能,为妇女儿童提供有效服务。
(十)实施“强基固本”工程,加强妇联城市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建设。
(十一)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实有人数为5名、全部为财政拨款开支人数。
第二部分
尼木县妇联2024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尼木县妇联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2024年财政预算收入总计217.2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68.02万元。项目支出49.2 万元 。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 万元,公务接待费0.11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67 万元。
三、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四、2024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无
五、2024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时,部门整体支出和3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都填报支出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转下年:指本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