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尼木县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的通知
责任编辑:赖智泽 来源:尼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9-01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各学校、幼儿园食堂:
为了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有效防止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食堂员工晨检记录表
尼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