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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开展工间操活动的通知

责任编辑:申文 来源:尼木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08-2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县(中)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促进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全县广大干部职工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关于恢复开展工间操活动的通知》(藏健联办〔20234号)要求,持续营造宽松、和谐、愉快的工作氛围,全县现恢复开展工间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工间操活动的意义

全民健身是增强人民健康体质的重要途径,工间操是全民健身的主要形式之一,对提高单位凝聚力,培养集体主义精神,增强组织纪律性,发展机关、企事业单位文化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通过推行工间操,培养干部群众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身体素质。使干部职工始终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尼木和健康尼木建设注入新动力。

二、工间操的内容、形式和时间要求

工间操内容以国家体育总局推广的第九套广播体操为主。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或联合其他单位以集中或相对集中的形式进行,每个工作日1次,原则安排在上午11时进行,每次不少于15分钟。各单位开展工间操要确定场地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要严密组织,秩序井然,自行播放音乐,音量适中。各单位可利用操场或停车场集中组织开展工间操。

三、覆盖范围

全县各级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

四、实施步骤

为全面有效恢复工间操制度,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明确1名领导负责。单位的党支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妇女同志参与工间操活动。

(一)宣传发动。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简报、公告、微信和网络等,继续加大宣传开展工间操活动的重要意义,要营造生动活泼的健身氛围,使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持续参与到健身活动中来。

(二)开展培训。工间操活动是我县创建文明城市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广大干部职工预防慢性病、远离亚健康的有效手段。为推进工间操活动开展,829日(星期二)—91日(星期五)10:00-13:0015:30-18:00,在县小学篮球馆开展全县性工间操培训,届时请各单位选派代表积极参加培训。

(三)组织实施。请各单位根据相对集中、统一时间、因地制宜、全员参加的原则,形成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工间操活动持续有序进行。

(四)时间要求。工间操活动自2023829日起开展,各单位每天按时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工间操活动。各单位负责人名单请于829日前报政府办。

五、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推广普及工间操是落实全民健身,增强机关干部身体素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促进机关干部始终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的重要举措。全县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明确专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党员干部要起好带头示范作用,通过工间操制度的落实,将全民健身理念深入到全体干部职工的意识之中。

(二)持之以恒。要将开展工间操形成常态化,并通过工间操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其他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身体素质。

(三)认真组织。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好场地和时间,组织督促干部职工做操,达到人人会做广播操的目标。

(四)适时考核。尼木县体育局适时对各单位工间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结果纳入健康尼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指标考核工作。

特此通知。

尼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