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拉萨市警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警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警卫工作协调机制,经县政府同意,特成立尼木县警卫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邓增陈列 尼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吕 洪 波 副县长
副 组 长:何 建 县公安局政委
王 男 县人大办主任
强 措 姆 县政府办主任
黄 琼 波 县政协办主任
成 员:李 德 胜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德吉曲珍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侯 海 泉 县委国安办常务副主任、公安局副局长
徐 静 县财政局局长
高 军 周 县交通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朗杰平措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何 海 钊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琼 达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李 元 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丁 钢 县气象局局长
曹 威 风 县武警中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何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孟雨露同志兼任,具体事务由孟雨露同志负责。高危、敏感警卫勤务以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警卫勤务,由办公室报警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启动工作机制。根据形势与任务需要,适时召开警卫工作联席会议。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接替并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请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人(联系电话)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警卫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贯彻落实公安厅及自治区特勤局关于警卫工作的安排部署。
(三)贯彻落实市公安局及拉萨市特勤局关于警卫工作的安排部署。
(四)统筹党政军警有关部门,整合力量资源,构建警卫工作军地协同、部门联动、区域协作、警种合成的工作格局。
(五)统筹组织重大警卫任务,审定重大警卫任务安保方案,研究制定重大警卫任务政策规定、安保措施、保障体系,建立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勤务指挥、定期会商等重大警卫任务信息共享、联勤联动、协同高效、运行顺畅的工作机制。
(六)研究解决警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七)完成拉萨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
(八)完成尼木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
特此通知。
尼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