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做好西藏自治区2023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藏水农〔2023〕36号),切实加强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改革工作有序推进,经县政府同意,成立尼木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罗桑强巴 副县长
成 员:李 品 县水务局局长
鲜 佳 龙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徐 静 县财政局局长
孙 晋 英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孟 辽 阔 塔荣镇镇长
罗 桑 吞巴镇镇长
旦增晋扎 尼木乡乡长
晋 美 卡如乡乡长
李 俊 续迈乡乡长
蒋 新 江 帕古乡乡长
巴桑顿珠 普松乡乡长人选
何 洋 麻江乡乡长人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务局局长李品同志兼任,成员由县水务局和有关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担任。
二、职责分工
县水务局:负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完善灌溉工程计量设施,推进各项改革政策的落实。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健全全县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有关工作。
县财政局:会同有关单位落实相关资金及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政策。
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各乡(镇)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和推广节水型农业生产模式,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
各乡(镇):完善下辖各村(组)用水合作组织,落实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管护责任。
特此通知。
尼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