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 行政处罚 | 法定期限: | |
职权名称: | 对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处罚 | 职权编码: | NMGAJCF-1 |
子项: | |||
行使主体: | 尼木县公安局 | 咨询电话: | 0891—6172044 |
职权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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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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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情形: |
(一)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 (二)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 (三)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四)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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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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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流程图 |